涉事幼兒園。華商報供圖
  中新社西安10月3日電(記者 冽瑋) 發生於9月25日的陝西省延長縣第二幼兒園集體中毒事件,共導致29名師生中毒,其中1名幼兒死亡。延長縣政府目前已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決定,給予延長縣教育局局長王軍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;給予縣第二幼兒園園長肖向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撤銷園長職務等。
  經查明,延長縣第二幼兒園中毒事件排除人為故意投放有毒有害、放射性物質,報複、恐怖的可能,系偶發性中毒事件。2014年9月25日上午,該涉事幼兒園教師李延陵在清理幼兒園庫房時,將過氧化氫(雙氧水,無色無味)倒入廁所,加劇化糞池內多種有害氣體的釋放,導致中毒事件發生。共有29名師生中毒,其中1名幼兒死亡。
  9月30日,延長縣政府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決定。給予延長縣教育局局長王軍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;給予縣第二幼兒園園長肖向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撤銷園長職務。同時,對於後勤工作人員李延陵、幼兒園班主任、保教老師和當周值周教師等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,並調離原工作單位。
  延長縣位於陝西北部,延安市東部,縣名因延河自西向東長流入黃河而得名。(完)
 
(編輯:SN1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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